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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8年广州市初中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花都区初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艺特色建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我校今年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1.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区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1.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含)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2.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中,获区二等奖(含)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3.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组织的粤剧等传统艺术比赛获奖者。
5.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须入团满一年以上,并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能够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的给予报考特长生资格认定。市学生交响乐团须将团员名单交市教育局体卫艺报备。
6.凡民间组织开展、没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且未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艺术比赛及活动不给予资格认定。
7.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中京剧、粤剧、古琴、剪纸,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活动,如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统一在校内公示,并将名单汇总加具公章报区教育局资格认定确认,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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